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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金融学院 优秀团日活动评定条例(试行)-其他活动总结
为深入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意见》,促进各基层团支部思想政治教育和素质拓展工作顺利开展,充分发挥基层团支部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优化团日活动质量,经研究决定,特进行金融学院优秀团日活动评定活动。现将优秀团日活动评定条例公布如下:
一、评选对象
以学院下达的文件精神为主题,以班级团支部为单位开展的团日活动,都有资格参加评选。
二、评选标准
1、活动立意高远,符合国家、党的基本政策,响应上级文件指示。
2、活动目的明确,能确实达成,有现实性。
3、活动内容充实,能确实锻炼支部成员某一方面的能力或对思想政治工作有积极意义。
4、活动组织有序,做好了活动策划、安排,确保了参与者的安全,在公共场所举行活动或进行宣传报学院分团委学生会相关部门批准。
5、活动形式新颖多样,能为学院开展全院性学生活动做出探索和试典。
6、活动结束后,展开了主题团会总结活动成果,吸取经验教训。
7、活动材料上报及时内容丰富,并加入照片或其他相关材料作为附件。材料装帧大方得体,规范明了。
8、活动为有创新的特色活动,并且支部主动联系学院学生会新闻部、信息部,做好了材料上传院校两级团委网的工作。
三、评定方法
1、院分团委在规定日期内将按时上交的团日活动总结材料进行统计和归纳整理。
2、评定将严格按照以上标准从全院所有基层团支部所开展的团日活动中评选出优秀团日活动五个。
3、经过严格评定后,公布优秀团日活动名单,接受同学监督,。如无不同意见,则对获奖团支部进行表彰。如有异议,则院分团委将在学院授权下,组织调查,并公布调查结果。
四、几点说明
1、评定由学院统一进行,由院分团委组织评定。
2、本评定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进行,请全院师生进行监督。
3、公布评定结果期间,如有异议,请向院分团委反映。
4、监督电话:8684849。
五、此条例由学院授权院分团委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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